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欢迎光临新会人大信息网!   今天是
1
首页|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决议决定|人事任免|人大新闻|工作动态|代表风采|自身建设|法律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人大新闻
《人民代表报》刊发新会区人大常委会理论实践文章:“三个三”工作法 织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网
作者: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2-06-14

6月11日,《人民代表报》第3版刊发了新会区人大常委会理论实践文章《“三个三”工作法 织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网》。‍

全文如下

↓↓↓

“三个三”工作法 织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网

周丽娴(广东)

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宪法性制度设计,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一项重要举措。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突出“三个强化”,做到“三个明确”,围绕“三个聚焦”,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为建设法治新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个强化”夯实工作基础 提升备案审查“高度”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对内明确法制工委、其他专门委员会和工委的分工合作,对外实行衔接联动,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和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有效发挥法院、检察院、司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的作用,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增强备案审查工作合力。二是强化专业审查。建立第三方协助审查机制,聘请五邑大学政法学院团队,对较为复杂、专业的规范性文件,委托其出具审查意见以供参考,着力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专业化、规范化。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及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备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学习新修订的《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掌握备案审查工作的相关制度和程序。征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理论与实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案例选编》等系列丛书并组织认真学习,力促备案审查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再提高。

“三个明确”抓好关键环节 增强备案审查“力度”

一是明确备案范围,坚持“有件必备”。按照全国和省、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将“一府一委两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区、镇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以备案全覆盖着力带动审查全覆盖。自2019年以来,对区政府报送的2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登记和审查工作,全部做到应备尽备、材料齐全、格式规范,报备质量全面提高。二是明确审查程序和标准,坚持“有备必审”。对报备的每一件规范性文件,既重视合法性审查,又关注合理性审查,对备案的程序、要求以及电子备案作出具体规定,严格把好“法律、政策、内容、文字、时限”五关,定期督促、检查和通报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及时核查纠正迟报、漏报行为。2021年3月,区政府公布的《新会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调剂使用实施方案(修订)》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区人大常委会向区政府办发出《关于及时、规范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材料的函》,树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权威性。三是明确纠错流程,坚持“有错必纠”。对审查中发现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等问题,坚持认真研究、充分沟通,督促制定机关予以改正,体现人大法律监督刚性,切实维护法制统一。重点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纠错流程,并就沟通程序、审查会议程序、制定机关的反馈程序、规范性文件的处理结果、审查终止程序进行了明确。

“三个聚焦”创新审查方式 拓展备案审查“深度”

一是聚集重点领域,做深做实专项审查。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对涉及民法典、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包括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及时修正相关不适宜条文,通过主动监督,切实体现法律监督的力度。比如,2020年7月,区人大常委会向区政府发出《关于建议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的函》,建议抓紧清理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区政府收到函件后,迅速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区范围内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经清理,没有发现与民法典的规定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二是聚焦群众利益,适当提前研判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一种事后审查制度,常委会在坚持事后审查原则下,探索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响强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提前研判。比如,与区府办加强沟通,对《新会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新会区促进招商引资支持经济转型发展办法》等社会关注度较大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提前研究,对出嫁女股权权益等内容进行重点讨论,提出法律意见,并被制定单位采纳。通过“提前研判”方式提前防范“问题”文件出现,对于之后的备案审查工作,具有准备、辅助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果。三是聚焦民生温度,用心为民依申请审查。近年来,通过强化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宣传,以及不断畅通审查建议渠道,备案审查的社会影响力得到不断加强。2021年7月收到某公司提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书》,要求对《新会区商住出让土地容积率管理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这是区人大常委会首次收到由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通过召开协调会、委托第三方五邑大学政法学院提出专家审查意见、召集备案审查领导工作小组集体研究讨论等方式,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认为该规范性文件存在不符合《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关于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规定。当年9月28日,向区政府发出了审查意见书,要求区政府迅速研究处理并反馈处理情况。该文件在2022年4月被废止。





 
 
请使用浏览器IE6.0或Netscape4.7以上,1024*768分辨率来浏览
主办: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复制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新城区同庆路1号 邮编:529141 电话:0750-6390354    传真:0750-6390418  电子信箱: xhsrd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