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9日新会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新会区人民法院根据审判案件的需要、本辖区人口数量、地域面积、民族状况等因素,结合上级人民法院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的需要,按不低于法官数三倍的标准提出第二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为150名,其中随机抽选120名,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30名,并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同意。会议认为,新会区人民法院提出的第二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新会区人民法院第二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为150名,其中随机抽选120名,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3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