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5日新会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新会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设立旁听席位24个。
凡年满18周岁的本区公民,新会籍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以及在我区工作、学习的非本区户籍常住人员,均可凭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7日向大会筹备办公室所委托的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侨联、区工商联(区总商会)、区科协、区文联、区残联、区台资企业协会、区人才办、陈皮协会、古典家具协会、五金不锈钢协会、香业协会提出申请。大会秘书处经审查后发给旁听证及大会有关资料,并通过适当形式听取旁听人员的意见。
旁听名额分配如下:(共24名)
区总工会4名(其中1名是外来务工人员);
团区委2名;
区妇联2名;
区侨联3名;
区工商联(总商会)3名;
区科协2名;
区文联1名;
区残联1名;
区台资企业协会1名;
区人才办1名;
陈皮协会1名;
古典家具协会1名;
五金不锈钢协会1名;
香业协会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