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0日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由于工作需要,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2024年7月9日在第56、145和162选区各补选区人大代表1名,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依法组织好补选区人大代表的有关工作,选举结果报区人大常委会,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