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4日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新会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新会区2024年财政预算第一次调整方案的提请》。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提请的预算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本区实际。会议决定同意区人民政府《关于新会区2024年财政预算第一次调整方案的提请》,批准区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预算第一次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