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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30

(2025年12月24日新会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八次主任会议通过)

新会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监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区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区委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守正创新、依法履职,不断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新会实践,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一)2月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区开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情况专题询问整改情况的报告。由农村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4月听取和审议2025年区人民政府地方债务限额情况报告。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三)4月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2025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由城建环保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四)4月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枫桥法庭创建情况报告。由法制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五)6月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夯实“百千万工程”实施基础情况的报告。由农村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六)8月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打击洗钱犯罪检察工作报告。由法制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七)8月听取和审议新会区2025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八)10月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由代表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九)10月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人大代表票决的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由代表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决算

(一)6月审查和批准新会区2026年财政预算第一次调整方案。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6月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三)8月听取和审查2025年财政决算报告,听取区审计局关于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批准2025年财政决算。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四)8月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五)8月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六)12月审查和批准新会区2026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三、开展工作评议

围绕部门履行主责主业情况,7月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工作评议。由教科文卫外侨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四、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我区实施情况,8月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由城建环保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五、开展专题询问

围绕联合管委会园区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六、专题调研和视察以及其他监督活动

(一)开展关于新会区托育服务发展情况调研,3月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报告。由教科文卫外侨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开展关于新会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5月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报告。由社会建设委牵头组织实施。

(三)7月分别听取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由相关委、室组织实施。

(四)7月组织召开区长约请人大代表座谈会。由代表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五)2月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会城街道工委关于2025年工作情况和2026年工作计划报告。由会城街道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主动审查、专项审查,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热点密切关联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重点审查,加强公民、组织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由法制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2月听取和审议关于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由法制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八、跟踪监督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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