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7日江门市新会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
新会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定,因工作岗位变动,接受刘飞、黄艳芬辞去新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