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1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审议人事任免事宜,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示范带实施情况等有关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郑祖材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宜。经表决,会议决定接受刘洪斌辞去新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任命李志刚、韩强为新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朱群意为新会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袁婷姗为新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张迪楠、林瑞玲为新会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梁锦荣的新会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李志森的新会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袁婷姗的新会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任命梁锦荣为新会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容丽芬为新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区剑青的新会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朱群意的新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会议对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并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示范带实施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围绕乡村振兴目标,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点面结合,错位发展,一体化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通过加强区域交通规划、产业互融、生态共存、文化共生、陈皮产业文化联动发展、沿线村庄风貌提升等举措,与全域旅游融合,构建全区乡村振兴发展“一盘棋”,更好统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带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强化工作落实,做大做强乡村振兴示范带;要做好宣传引导,为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带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进一步完善涉侨法律服务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侨”字下功夫,把涉侨法律服务纳入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去,积极开设区、镇、村三级涉侨法律服务专门窗口,建立健全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设立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站,在涉侨纠纷解决过程中引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多方力量,打造出“检+侨”“法+侨”“司+侨”工作亮点,较好地提高了涉侨人员在我区获取法律服务的便利性,工作成效明显。会议要求,要坚持政治引领,做大做强涉侨法律服务,加强涉侨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全力做好新时期“侨”文章。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检察院以服务大局为己任,牢固树立民事诉讼监督意识,不断完善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机制,拓展监督途径,提高监督质效,正确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充分履行民事检察职能,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民生民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要求,要更新监督理念,推动民事检察提档升级,坚持精准监督,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品质,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民事检察工作能力,健全协作机制,夯实民事检察发展根基。
会议上,结合工作评议和执法检查工作需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业务介绍,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