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郑祖材主持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等报告,评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议人事任免等事宜。
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会议表示,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开展执法检查。
会议听取和审议2023年区人民政府地方债务限额情况报告,通过《新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新会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作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评议结果为满意。
会议审议通过《新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新会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新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部分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草案)》。
会议审议人事任免事宜,决定接受钟文明、程创业辞去新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任命吴春明为新会区农业农村局局长、钟伟坚为新会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局长,决定免去苏朝荣的新会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免去刘振宇的新会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赵社创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决定接受刘健英、宁路庚辞去区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并予以公告;任命汤达强为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石绮霞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翁雄斌为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谭雁明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谭树群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证书。希望新任职人员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珍惜和行使好人民给予的权力,履行法定职责,提高法律素质,严格依法办事,接受人民监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开拓创新,为新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