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欢迎光临新会人大信息网!   今天是
1
首页|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决议决定|人事任免|人大新闻|工作动态|代表风采|自身建设|法律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人大新闻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作者:林雪莲、区浩铭、陈俊杰 发布时间:2024-07-23

7月22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郑祖材主持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在我区实施情况的报告,评议新会生态环境分局,通过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选举办法,补选江门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听取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立足千亿GDP新起点,建设更高水平的“一园三中心”,实现经济运行保持稳健、“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城市品质持续提升、民生福祉日益增进,努力打造了“强区强镇富民兴村”的高质量发展标杆。会议强调,要坚持开放合作、协同发展,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坚持人民至上、共享发展,用心用情改善民生福祉。

会议听取区人民法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区法院紧跟区委“一园三中心”建设的工作要求,真抓实干、奋发进取,在助力风险隐患化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构筑绿美新会司法保护屏障上展现服务大局新担当新作为,在严惩刑事犯罪、调判民事纠纷、加大执行力度、科学审判管理上推进审判执行质效再提升,在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持续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全力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上推动诉源治理再升级,在优化诉讼服务、关爱少年儿童、妥办群众诉求、纵深普法宣传上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会议强调,要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为全区中心工作保驾护航,做深做实审判管理,有力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做深做实审判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

会议听取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区检察院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贯彻到检察办案全过程,强化政治担当,自觉为“百千万工程”实施、平安新会建设等中心工作服务,以检察担当为“1+6+N”基层治理工作、特殊群体、涉侨问题等工作增进民生福祉,抓实法律监督主责,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以更大力度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检察建议、轻罪治理等工作,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会议强调,要持续服务保障发展大局,持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持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会议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在我区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以来,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全面准确把握本法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使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能得到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全面推进健康新会建设,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健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食品安全、全民健身等健康促进措施,在深化医改、推进疾控体系高质量发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方面不断发力,增强了全区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全面落实健康教育和促进制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传染病防控体系。

根据2024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会议对新会生态环境分局进行工作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民主测评,评议结果为满意。会议认为,近年来,新会生态环境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区委“一园三中心”建设,以美丽新会建设为目标,迎难而上、积极作为,统筹发展与保护,做实执法、信访、应急三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落实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以靠前服务园区、重大项目和环评质量监管来做好行政许可工作,为新会人民群众在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作出了贡献。

会议还通过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补选江门市十六届人大代表1名、听取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请使用浏览器IE6.0或Netscape4.7以上,1024*768分辨率来浏览
主办: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复制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新城区同庆路1号 邮编:529141 电话:0750-6390354    传真:0750-6390418  电子信箱: xhsrd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