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广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有关规定,3月20日,区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郑祖材主持宣誓仪式并监誓。
宣誓仪式现场,国旗国徽庄重,誓词铿锵有力,参加宪法宣誓的人员分别是:新会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邹志强同志,新会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会城街道工委主任李文斌同志,新会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苏朝荣同志。
区人大常委会指出,宪法宣誓是宣誓人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也是对自己的一种有效激励,更是对自身的严格约束,希望各位宣誓人时刻牢记誓词,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以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