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23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2月9日在会城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郑祖材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和建议议程(草案),通过《新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新会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于2026年2月9日在会城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为:一是听取和审议新会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说明;二是审查和批准新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三是审查和批准新会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新会区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四是审查和批准新会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新会区2026年财政预算;五是听取和审议新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六是听取和审议新会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是听取和审议新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是选举;九是表决通过新会区人民政府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十是其他。
会议强调,要围绕开好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抓紧做好各项准备,确保会议依时召开,圆满完成各项议程。
会议审议通过《新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新会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设立旁听席的决定(草案)》,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和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宜,听取和审议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草案),听取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并审议人事任免事宜。